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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05-09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2021年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1-09-23 15:34:19   信息来源:本网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20219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5

投诉云浮市云安区仁耀再生资源公司承接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但云浮市云安区仁耀再生资源公司没有对这些污泥进行处理和处置,直接找地方倾倒。没有找到倾倒地点的时候,污泥就堆放在厂区,散发出恶臭气味。

云安区

土壤、大气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根据现场调查,暂未发现厂区有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泥堆放。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界外、厂内没有闻到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于2021年9月17日委托云浮市中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仁耀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气体监测结果达标。

二是根据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确认仁耀公司承接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查阅仁耀公司相关资料,资料显示上述污泥经过资源回收利用工艺制成农用肥料销往市场。该公司于2021年2月开始自行停产整顿后,肇水污水处理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由仁耀公司承接的生活污泥已交由同样具备生活污泥处置资质的云浮市兆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部分属实

针对云浮市云安区仁耀再生资源公司承接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的问题,云安区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追溯相关污泥去向。


阶段性办结

2

110

云浮市郁南县平台镇大地村委会有人从事石矿场经营,黄泥、碎石对村民的耕地造成污染;古同村委会有鱼塘和农田被黄泥及沙石填埋,破坏生态。

郁南县

土壤、生态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平台镇大地村委会有人从事石矿场经营,黄泥、碎石对村民的耕地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核查,案件反映企业为郁南县大地红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承包平台镇大地村委会大岭头村民小组位于埇林的29.7亩土地,用于矿山表层弃土场、石料初加工及堆放。据了解,针对大地红建材违法用地的行为,郁南县自然资源局早于2020年4月15日对其发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平台镇政府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和8月2日对其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已进行了部分复绿。

二是关于古同村委会有鱼塘和农田被黄泥及沙石填埋,破坏生态的问题。经核查,案件反映的地方为郁南县华盈环保陶粒有限公司租用古同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的地块。2019年12月,华盈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其所租赁的地块用黄泥堆填鱼塘和其他土地进行平整,用作办公、住宿、厂房、建材加工与销售用途。据了解,针对华盈公司违法用地的行为,郁南县国土资源局早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8日和3月10日对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平台镇政府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7月19日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在违法用地上的施工作业,并立刻开展复绿工作。

部分属实

下阶段,郁南县将针对该交办案件出现的违法用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辖区范围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管护职责。

未办结

3

130

云浮市郁南县南江口镇下咀村桢英木业厂,自开厂以来,设地下暗渠偷排污水直排出西江河,严重污染下游,每次检查蒙混过关,村民多次投诉无门。

郁南县

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是关于云浮市郁南县南江口镇下咀村贞英木业厂,自开厂以来,设地下暗渠偷排污水直排出西江河,严重污染下游的问题。经初步核查,发现该公司周边存在少量管道,均为贞英公司内租赁该公司土地的其他企业的供水管道。经有关部门通过可疑点开挖、废水存储池清空等方式进行排查,暂未发现该企业私设地下暗管、暗渠的现象。

二是关于针对该问题,村民多次投诉无门的问题。经查阅资料,自2019年以来,郁南县相关部门均没有收到关于该公司私设地下暗渠偷排污水直排西江河方面的相关投诉。

不属实

一是对贞英公司厂区内的固有管道继续进行全面摸查。

二是对厂区内嫌疑隐闭点进行开挖排查。

三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采用专业探测仪器作进一步排查。

四是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深入排查。

未办结

4

134

云浮市云城区河南西路三河洲花园的业主反映,位于小区旁边的华逸大厦建设施工工地环境污染情况。1、该建设工地离大型居民小区不到20米的距离,工地长期早上6时开工,晚上加班加班, 噪音扰民,小区居民大量的投诉均被说是合法的施工时间。2、该建筑工地离大型居民区这么近可是从来没有做过防噪声和防尘的措施;3、建设工程占用河道,在河道上方建设建筑物,直接排建筑费水废水到南山河。

云城区

噪音、大气、水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华逸大厦建设施工工地离大型居民小区不到20米的距离,工地长期早上6时开工,晚上加班作业,造成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根据该大厦提供的相关施工人员近日上下班打卡记录,得知该工程建设项目日常施工时间为上午6时到中午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晚上19时,施工作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但因工地与旁边居民区距离较近的原因,该项目在法定施工时间内产生的声音不可避免地会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

二是关于反映该建筑工地离大型居民区距离过近,未做相关防噪声和防尘的措施的问题。经核查,华逸大厦与三河洲小区之间有河道分隔,河道与华逸大厦最近建筑物的距离为6.5米,河道与三河洲小区建筑物最近距离为3.8米,华逸大厦项目建设范围在建筑红线图内。经现场实地调查,该项目防尘措施和噪音防治方面基本按照规范进行。

三是关于该建设工程占用河道,在河道上方建设建筑物的问题经核查,当年修建三河洲临时市场时覆盖河道的用地交付给该公司后,没有对覆盖河道用地进行缩窄和使用,没有影响行洪,不存在建设工程占用河道的情况。

四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废水直接排到南山河的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及查看工程排水系统施工图,该工程主体已完成,日常施工过程中除卫生间日常排泄外均无其他建筑废水排放,而工地中临时卫生间均设置化粪池并且经过三级沉淀后通入至市政污水排放系统。

部分属实

一是进一步落实“6个100%”和“七个一”措施,严控夜间作业时间,确保在建工地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是加强项目在建工地噪音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特殊时段施工申请报批手续,特殊时段(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原则上不得施工。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力度,坚持主体责任监管与过程监管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在建工地建筑废水的监控力度,杜绝出现建筑废水直接外排的情况。

已办结

5

162

反映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聚福一路因长年失修,钢筋裸露,路面坑坑洼洼,车辆经过,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很大

云城区

噪音、大气

案件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交办件反映的聚福路是上世纪90年代规划建设而成的水泥地路面,该路位于高峰天桥以北,全长约800米,宽22米,其中有约400米的桥涵。聚福路地处城郊结合部,多年来未能纳入市政道路管理,未列入市区道路管辖养护范围,未得到有效的养护和修缮。同时周边的人、车出行逐年增多,有时会有超过道路设计上限的重车行走,该道路的部分路面逐渐出现了不同破损,路面坑坑洼洼,车辆经过坑洼路面时产生了噪音和粉尘,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据了解,为了确保聚福路桥涵的安全,今年8月20日,高峰街道办联合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等部门,对聚福路采取了禁止大型汽车通行的措施,对聚福路的三个主路口张贴了《禁止大型汽车通行的通告》,并加装了石墩限行,全天禁止2吨以上大中型货车通行,并安装了道路视频监控设备。

属实

一是安排施工队对现场出现坑坑洼洼的路面进行修复,对钢筋裸露的路基采取加装钢筋和搅拌混凝土的方式进行修复。目前,路面修复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全路段铺设沥青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按照今年820日的限行措施继续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

三是加强对聚福路的清洁保洁工作,安排洒水车、清洁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洗,对垃圾、尘土进行清扫清洁。

未办结

6

163

裕华西路约10个广告牌夜间灯光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富临酒店的空调外机的废气、废水、噪音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云城区

噪音、其他污染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裕华西路约10个广告牌夜间灯光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的问题。经核查,裕华西路有11家店铺(2家已结业)在室外设置了较大的竖式广告牌,广告牌内部装有霓虹灯或光管,均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确实对附近居民有影响。

二是关于富临酒店的空调外机的废气、废水、噪音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的问题。经核查,“富临酒店”营业执照名称为云浮市富临宾馆有限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地址为云浮市市区裕华西路24号首层西起第三至四卡及二、三、四、五楼。经现场核查,富临宾馆靠裕华西路侧的外墙共有33台空调主机,由于机器老旧确实存在异响和空调水沿墙体渗漏的现象,但未出现空调外机产生废气的情况。

部分属实

917日下午,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9个正常营业但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店铺派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2021921日前自行清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逾期未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介入进一步处理;同时对富临宾馆负责人派发告知书,要求其马上对宾馆的空调主机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目前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加紧开展违章广告拆除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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