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2021年9月19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2021年9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2 |
反映一个受污染极其严重的地方,是平南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原平南村民委员会)对出的水渠,原经济和信息化局到新楼办公盖面还剩12米一15米左右未盖面,结果这十多米就成了垃圾池,垃圾满渠蚊虫、蛇鼠等不计其数,一年四季臭气万天,水像墨水一样黑,臭气有放毒气一样臭,受影响有4000人以上,多次向罗定市委、罗定环保局的领导反映已有十多年。 |
罗定市 |
水、 土壤、大气 |
案件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案件反映的“罗定市平南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原平南村民委员会)对出的水渠”位于平南村委对面,长约40米。该水渠于2006年左右开始实施路面覆盖河涌工作。覆盖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两户住户的阳台因妨碍施工需拆除,但经多次协调,仍未与住户达成一致,导致该段十几米的河涌覆盖工程无法完工。同时,由于淤泥长时间的积聚及群众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导致水体黑臭,垃圾堆积。 |
属实 |
1.为解决该河涌臭气扰民问题,9月13日下午,罗定市工作专班到现场核查后召开研判会议,确定采取清淤、收集污水、覆盖三大整改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9月14日,罗定市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段河涌进行了清淤清杂,目前清淤工作已完成,河涌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2.该段河涌整治工作已纳入“罗定市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罗定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罗定市饮水工程PPP项目——五里桥河涌治理工程”一并实施。目前已开始施工设计,待该项目完成后,该河涌问题将可彻底根治。 |
未办结 |
无 |
2 |
89 |
云浮市罗定市苹塘镇周沙村委石梯村村民反映,1.罗定中材水泥厂,在石梯村强行进行矿石开采,对村民进行恐吓威胁,矿山距离房屋最近不到150米,耕地无法耕种;2.矿山开采爆破导致数十间房屋被震裂,造成粉尘污染;3.村民希望彻底停止石梯矿山的开采,修复和赔偿破裂的房屋,对耕地的破坏进行补偿。 |
罗定市 |
大气、生态 |
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是关于罗定中材水泥厂强行进行矿石开采,并距离房屋较近,影响居民耕作的问题。经核查罗定中材水泥厂全称为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是依法取得苹塘镇石梯水泥用灰岩矿区采矿权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该公司开采矿石是按照证照的开采深度、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等要求作业,未发现有违规开采的事实,同时经测量矿区开采平台距离居民居住地为300米,所见的地块种植有作物作物生长正常,未见粉尘覆盖。 二是关于该企业对村民进行恐吓威胁的问题。经核查该辖区派出所的警情、案情等情况,自2007年至今都没有因矿石开采而有群众遭受恐吓的案情。同时,经走访村委干部同志、当地村民,得到的反馈信息都是没有该恐吓类型的违法事情。 三是关于石场爆破导致房屋震裂的问题。经核查该企业的开采爆破记录,显示每次的用药量均低于250公斤,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12月和今年7月,罗定市开展全市老旧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苹塘镇排查出5户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并没有涉及该镇周沙村委石梯村村民的房屋。 四是关于粉尘污染的问题。2021年9月13日下午,罗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苹塘第一矿场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苹塘第一矿场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
不属实 |
一是继续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了解群众房屋、耕地以及生产生活的情况,对群众的诉求,依法依规地给予帮扶解困。 二是继续检查监督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确保该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监督该企业自查自纠的整改效果。 |
已办结 |
无 |
3 |
112 |
来信反映:罗定市附城街道办修建下水道工作不力,现附城街道建业路东67号至95号的居民没有下水道可用,门口是污水横流,部分居民下雨天直接将污水抽排出公路,臭气熏天。 |
罗定市 |
水、 大气 |
案件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该路段属国道324线(附城段)的非机动车道,在90年代,附城街道塔脚村十七朗部分村民因为对征地有异议,形成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周边的基础设施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及建设。现场勘查走访时并无积水及污水横流的情况。经了解,因为没有下水道,附城街道建业路东67号至95号居民平时的生活污水排放到屋后面的小沟及细管,流淌100多米才进入到另一下水道,一旦遇着雨天,水势较大的时候,污水就会溢出小沟。 |
属实 |
目前,附城街道组织的施工单位现正在目标路段进行沟槽开挖,以机械开挖、人工配合迁土,破除原有下水道道路,寻找排水管道接驳口。但因上述路段地下有通讯光纤经过,施工单位现正和罗定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同时附城街道要求施工单位在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尽早完成该工程。 |
未办结 |
无 |
4 |
117 |
2009年7月,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及新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征用大塘口村近千亩的农用地建设“安塘石材基地一期(罗茄石材加工区)”。一直以来,该工程无相关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文手续,亦无通过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至今没有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工业废水简单沉淀后排向河流,污染水体,一下大雨污水就满入下游的农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不立案查处污染问题,还在明知安塘石材基地一期未取得总体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情况下,为一期几百间厂违法发放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书及排污登记。 |
云城区 |
水、 其他污染 |
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件与2021年9月1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194号交办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重复,信访反映的“安塘石材基地一期(罗茄石材加工区)”,实际是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格木桥地段的安塘石材基地,用于承接中心城区石材企业的搬迁转移,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现代生态云浮的重要举措,已列入云浮市中心城区“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近期重大产业项目。该产业园一期、二期均已办理规划环评。园内企业均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有关石材加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发现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不正常运行和工业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直接外排的情况出现。同时,该石材基地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好,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驳接到安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
不属实 |
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摸排,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抓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探索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园区日常管理,加强污水管网运维,提升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187 |
反映豪宇石厂占道经营四五年了,阻塞交通,生活垃圾堆在占道。 |
云城区 |
土壤 |
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案件反映的“豪宇石厂”为云城区豪宇石材销售部,位于云城区河口街道初城工业区西三路(奥金石业斜对面)。现场发现豪宇石材销售部在厂区正门右侧堆放有一排石材板,石材板约几百平方米,占用了部分道路,但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占道堆放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云城区工作专班要求该企业务必在9月14日中午前将占道堆放的石材板清理完成,并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摆乱放、卫生整洁。同时要求河口街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豪宇石材销售部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占道堆放的石材板的清理工作。 目前,豪宇石材销售部占道堆放的石材板已全部清理完毕。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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