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环保部门联手整治前锋粉尘污染 一石粉加工厂被责令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18-06-14 09:04:00 信息来源:云浮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植发炜 通讯员 门蓉蓉)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针对第一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80号案件,关于云城区前锋镇增村6家石粉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的问题,经查,其中5家已停产、云浮市禾兴复粉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目前,我市环保部门已向该公司发出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悉,云城区前锋镇增村的6家石粉加工厂,使用石头作为原料生产石粉,均办理了环保报批相关手续。经近日现场检查,靠近石坳头的2家石粉加工厂停产;靠近三角湖的4家石粉加工厂中,3家停产,只有云浮市禾兴复粉有限公司1家正常生产。该公司有3台雷蒙机的粉料罐及输送铁管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有粉尘从破损处外溢,同时,加工厂房四周有部分地方未密封,外溢的粉尘容易从未密封处外排。对于该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市环保局及市环保局云城分局现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向该公司发出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于未生产的其余5家石粉加工厂,调查组现场督促各企业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和前锋镇政府,一个月内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
据悉,自接到案件后,云城区马上组织市、区有关部门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6月8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云城分局、前锋镇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云城区包案负责人率领工作组到现场督导案件处置情况,责令有关企业迅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守法经营,并要求市、区有关部门对交办案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依法、依理、依据核查,做到不隐瞒、不遮蔽,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及时纠正,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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