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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11-23

罗定市依法调处养殖场投诉案件 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发布时间:2018-06-30 08:37:00   信息来源:云浮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植发炜  通讯员  门蓉蓉) 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罗定市于6月20日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罗定市素龙街大甲村委第二小学周边有多个非法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直排河流的案件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至6月25日,调查发现的 6个养殖户存栏猪只已经清理完毕,部分养猪场的猪舍完成了拆除。
    据悉,罗定市成立了以素龙街道办事处为主办单位,该市环保、国土、水务、畜牧为责任单位的调处化解工作小组,并于6月21日到现场开展了调查核实。经核查,素龙街道大甲村委第二小学的周边,共排查出6家养猪场,分别是:张×辉养猪场、张×泉养猪场、张×琼养猪场、陈×显养猪场、梁×芳养猪场、吴×新养猪场,均配置有鱼塘,产生的养殖废水均排到鱼塘用作养鱼,没有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环保报批手续。
    调查期间,未发现有养殖的污水直排船步河的现象。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船步河素龙段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素龙大甲泗濂桥下游50米处的监测点位水质检测结果为PH:6.78、化学需氧量:8mg/L、氨氮:0.549mg/L、总磷:0.13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该工作小组对6个养殖户进行了约谈,对他们进行了相关养殖、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养殖户承诺自行处理好场内生猪和自行拆除猪舍,不再在以上区域范围内违规饲养禽畜,并及时做好场内及周边环境的清理工作。至6月25日,上述养殖户的存栏猪只已经清理完毕,部分养猪场的猪舍完成了拆除。
    据了解,罗定市将进一步加大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守法用法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无牌无证养殖场,依法责令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教育引导养殖户加强保护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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