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08 10:57:00 信息来源:本网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号
处罚名称: 关于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处罚事由: 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9***********030
法人: 李叶明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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