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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海明违法倾倒石材废渣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09 15:43: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8〕24号

处罚名称:

关于王海明违法倾倒石材废渣的案件

处罚事由:

该在处置石材废渣(湿浆)过程中,流失石材废渣(湿浆)约80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2.1.5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海明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2827******** …

法人:

王海明

处罚结果:

罚款9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9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2/0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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