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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民生丢弃(倾倒)石材废渣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27 21:20: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567

处罚名称:

关于梅民生丢弃(倾倒)石材废渣的案件

处罚事由:

丢弃(倾倒)石材废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款、《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停止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的污染行为,消除污染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梅民生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12828********5154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9/28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5/09/2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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