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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27 21:12: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561

处罚名称:

关于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案件

处罚事由: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依据: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68064228-4

445300400003823

 

 

法人:

孙继贵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0/10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5/10/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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