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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基国(云城区湘粤美食店)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27 20:07: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64

处罚名称:

关于樊基国(云城区湘粤美食店)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案件

处罚事由: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3.4裁量标准第1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停止生产(使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樊基国(云城区湘粤美食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5302600287826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1/2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6/01/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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