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美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洗砂加工建设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经营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3 11:32: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5号
处罚事由: 水洗砂加工建设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经营。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美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5302MA4WQGDM1D
法定代表人: 赵丽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罚款金额: 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0
处罚有效期: 2019/07/10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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