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从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29 09:52: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环罚〔2017〕90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张从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案件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5.2裁量标准第1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责令立即拆除暗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从祥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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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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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8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9 |
处罚机关: |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453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1/2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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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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