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城区鲁班石材工艺厂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03 09:24: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环罚〔2017〕78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云城区鲁班石材工艺厂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案件 |
处罚事由: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2.7裁量标准的规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责令该石材工艺厂石材加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城区鲁班石材工艺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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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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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3 |
处罚机关: |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453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1/03 |
备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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