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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荣春(云城区严荣春石材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03 09:18: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7〕75号
处罚名称: 关于严荣春(云城区严荣春石材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案件
处罚事由: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该    石材厂石材加工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严荣春(云城区严荣春石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1227******** …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1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3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11/0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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