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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大让(云城区安塘街道乌泥村干碑养猪场)未验先投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15 09:35: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720

处罚名称:

关于苏大让(云城区安塘街道乌泥村干碑养猪场)未验先投的案件

处罚事由: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2.7裁量标准第1项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养猪场畜禽养殖场项目停止生产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大让(云城区安塘街道乌泥村干碑养猪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2225********4817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8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8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04/2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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