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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2 10:07:30   信息来源:本网

YFFG2020017

云浮市人民政府文件   云府〔2020〕2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1号令),我市依法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和时间

云浮市云城区以世纪大道、环市路、新旧云六公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含上述道路)道路(详见示意图),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通行。

二、禁行标志牌

黑烟车禁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式样见下图)。


标志样式.jpg


云浮市黑烟车禁行标志牌式样

三、监管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标志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1日为禁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为主;过渡期满后依法进行处罚。

四、附则

本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汽车。本通告自2021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

云浮市黑烟车禁行区域示意图(蓝圈闭合范围)


黑烟车禁行区域示意图.png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附录:

《云浮市关于划定黑烟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促进各有关单位及社会群众准确理解《关于划定黑烟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有序推进黑烟车整治措施的落实,现对《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且呈逐年剧增趋势,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日益明显,根据近年全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显示,机动车尾气源占比达到16.8%,仅次于生物质燃烧源的20.6%。结合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黑烟车”、“柴油货车”和“重型运输车辆”等高排放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量远高于轻型汽油车。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大黑烟车等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整治力度,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源进行管控,特别是强化车辆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现象的监管已迫在眉睫。

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2020年1号令《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6号)提出各地要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了我市划定黑烟车限制通行区域。

二、《通告》中黑烟车限制通行区域包括哪些范围?

答:黑烟车限行的区域包括云浮市云城区以世纪大道、环市路、新旧云六公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道路。

三、黑烟车限制通行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限行自2021年1月2日起施行,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限制黑烟车通行。通告有效期为五年。

四、黑烟车限制通行执法具体实施计划怎么安排,是否设置了过渡期?

答:黑烟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为限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为主;过渡期满后自2021年1月2日起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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