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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08 10:57:00   信息来源:本网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

处罚名称: 关于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处罚事由: 未依法备案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叶明(云城区李叶明养猪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9***********030

法人: 李叶明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01/0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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