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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污染减排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7-11-13 17:08:00   信息来源:
突出主体 强化责任
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

10月31日,云浮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传达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对策措施,部署“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市府副秘书长梁卫民主持会议,副市长崔逢池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市环保局局长江志英作工作报告。
会议分析了目前云浮市污染减排工作现状,面对严峻的形势,副市长崔逢池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要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要突出抓好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在2009年前全面实现关停淘汰现有立窑水泥生产线。二是加快污染减排工程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要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2008年各县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到2010年污水处理能力达13万吨以上。加快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各县(市)要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提高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严格环保审批,强化源头控制。认真执行“三个一律”和“五个不批”的要求,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环保准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四是严格监管执法,严防违法排污。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从严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环境执法的执行力,促使环境违法处罚措施落实到位。五是明确工作主体,强化减排责任。企业是排污主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是做好减排工作的前提。要落实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减排责任,切实增强重点企业环保意识,在治污减排工作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企业要按时完成在线监测建设任务,落实减排资金,加快减排设施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要自觉参与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有效。六是努力构建三大体系,提升减排技术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污染物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崔逢池要求,要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与重点企业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制订污染减排应急预案。要强化执法,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每年要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案件实行督办。要加强宣传,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本次会议不仅召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而且专门召集了36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参会,突出了企业这个污染减排的主体,强化企业减排责任,使企业认识到治污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力增强了企业实施治污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参与减排工作的认知度和自觉性,为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各级政府汇报了污染减排工作情况,云浮发电厂和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公司在会议上作了污染减排工作经验介绍。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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