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B区17、25座固体废弃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环〔2015〕69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B区17、25座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丰收练屋横岗山
建设单位:云浮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浮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丰收练屋横岗山,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99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27118.8平方米,已基本建成C区(18-23座及地下室)、B区17、25座,其中C区(18-23座及地下室)于2018年11月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文。本次验收范围为B区第17、25座楼及地下室工程,其中地下共二层,地上十九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9080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100%认为项目建设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带来不利影响;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100%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