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恒大城44、45号楼建设工程(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恒大城44#、45#楼及地下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环市西路机械城二期
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恒大城44#、45#楼及地下室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区环市西路机械城二期,已基本建成。项目建成44#、45#地上31层,建筑面积24745.73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14170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噪音主要来自生活水泵、消防泵、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备,根据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其边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清运。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