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力丰石场年开采80万m3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环〔2015〕69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力丰石场年开采80万m3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西坑村委
建设单位: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力丰石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力丰石场年开采80万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西坑村委,矿区面积为0.255平方公里,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生产规模80万t/a。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矿区设备运行时产生,根据项目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设置2个排土场,已建成1个并投入使用,排土场设置有拦渣坝和专用排洪沟,设置污水应急池。另一个排土场未建设;项目产生的土石方运至排土场,沉砂池污泥外卖,爆破的废雷管委托爆破公司处理,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93.1%认为项目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6.9%认为影响较轻;91.4%认为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8.6%认为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对其生活、工作影响较轻;96.6%认为项目外排固体废物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3.4%认为影响较轻;94.8%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2019年1月15日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