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力泰码头有限公司自用码头改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力泰码头有限公司自用码头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黄湾村大坑村
建设单位:云浮市力泰码头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力泰码头有限公司自用码头改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黄湾大坑村,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完成了原有2个单个800吨泊位升级为3000吨泊位的改造,新增加4个3000吨泊位。改扩建后码头吞吐量为200万吨/年(其中包装水泥70万吨,散装水泥60万吨,水泥原来材料60万吨)。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噪音主要来自离心通风机、链板式提升机等设备运行及船舶开动时产生,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托监测报告(FDT20180423-05)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其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陆域员工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疏浚淤泥,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接收运至陆域和陆域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公司清运,疏浚淤泥委托云浮市名祥顺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清理,签订有相关协议。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85%被调查者支持本次验收工程建设;100%的人表示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对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或影响较轻。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