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县泰野石矿有限公司云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
年开采量10万m³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噪声、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新兴县泰野石矿有限公司云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年开采量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布茅村委云端村
建设单位:新兴县泰野石矿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新兴县泰野石矿有限公司云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年开采量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的云端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内,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面积由原0.0262km3变更为0.039km3,开采标高从原+150.7m~+6m变更为+150.7~+5m,生产规模从原5万m³/a扩大到10万m³/a,主要生产设备有潜孔钻1台、装载机3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输送带6条、挖掘机3台自卸汽车5台等,主要产品为10~20mm,20~30mm规格碎石及副产品0~5mm石粉、5~10mm石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来自爆破工序及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根据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LCDE17051255)显示,项目昼夜边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设置临时堆土场,采矿场剥离岩和开挖土方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爆破作业产生的废雷管交由爆破机构代为处理;设备废机油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97%认为项目试生产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认为影响较轻,90%认为项目产生的噪声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0%认为影响较轻,100%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