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蟠龙湾雅苑商住小区项目(原云浮市铠信中央商住小区)第2幢楼(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蟠龙湾雅苑商住小区项目(原云浮市铠信中央商住小区)
建设地点:云浮市兴云东路108号
建设单位:云浮市粤云新型石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蟠龙湾雅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兴云东路108号,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206371.8平方米,已建成第2幢楼地上22层高,占地面积967.36平方米,建筑面积24496.04平方米,本次验收范围为第2幢楼地上22层,地下室暂不纳入本次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噪音主要来自生活水泵、消防泵、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备,根据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其边界昼夜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该项目第2幢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100%的受调查者认为项目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100%的受调查者均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