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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云浮市金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辉煌名苑小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发布时间:2018-01-16 09:16: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金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辉煌名苑小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6日-2018年1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金辉煌名苑小区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峰路与绿屏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云浮市金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金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辉煌名苑小区项目建设工程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云峰路与绿屏路交汇处,已基本建成。项目总占地面积2702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446.82平方米,绿化面积8400平方米。建筑商住楼11幢,住宅共408套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为住户车辆和人群活动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环境噪声符合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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