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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00吨铝型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15 08:58:00   信息来源:

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00吨铝型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云浮市环保局组织验收组对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00吨铝型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都杨片)49号,项目主要产品为铝型材,一期年产6000吨铝型材(其中基材4000吨,着色封孔型材1500吨,电泳型材500吨)。一期项目占地面积43581.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87.596平方米,项目已建成主体工程包括挤压车间、氧化着色车间和电泳涂漆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供电、供热、给排水、冷却循环水等,环保工程包括生产废水处理站、酸性废气净化工程、碱性废气净化工程、废水回收工程、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等。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建设单位: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水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氧化车间、电泳车间,生产工序不同,废水的水量、水质也不相同。表面处理废水包括:脱酯去油后清洗废水、酸蚀后清洗废水、碱蚀后清洗废水、中和、氧化后清洗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其它生产废水主要有软化水、电泳液回收等环节产生,产生量较小。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既有酸性废水也有碱性废水,可混合处理。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安装废水处理设施对综合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水标准后,12.21m3/d进行回用,17.84m3/d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单位说明,该企业自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等添加剂均不含有一类污染物中任一元素的存在,项目没有一类水污染物产生。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具体如下:

综合废水通过综合调节池对水质水量的进行调节。调节池内废水用泵提升进入反应池3,池内装有pH自动监测仪,根据pH值加酸或加碱将pH值调至8左右,通过机械搅拌,反应生成金属氢氧化物沉淀,并投加絮凝剂PAM促进沉淀,废水自流进入沉淀池3。在沉淀池中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自流进入清水池。污泥定期排入污泥池,清水池中清水回用或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400m3/d。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m3/d。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较严者后,部分作为绿化用水,其余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于各种功能炉产生的废气及表面处理工艺废气,其中功能炉包括棒炉、时效炉、烘干和电泳固化炉。棒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时效炉、烘干和电泳固化炉均使用天然气。一期项目各种功能炉均采用热量回收循环设计,热风在炉内形成涡流式全区循环,达到均匀加热目的,并避免热量和废气向外散失,达到环保节能“零”排放的要求。氧化车间表面处理废气(酸雾、碱雾)收集至化学喷淋塔处理后向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都安置在厂房内或相应的设备室内。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各类风机噪声以及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方法防治,噪声控制主要措施为:

    1、项目办公室和生活楼远离泵房等高噪声设备房,设计合理。

  2、风机、各类泵等均建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3、在车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分生产固废属于危险废物。

1、处理槽含铝废渣

含铝废渣主要以氢氧化铝、铝等沉淀形式存在,定期从处理槽中清出,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17,委托由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

2、生产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

3、废漆渣及着色剂

电泳车间产生废漆渣及着色剂,属于危险固废,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

4、反冲洗沉淀物和废弃树脂

项目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法,有反冲洗沉淀物和废弃树脂产生含有明胶(高蛋白),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

5、废模具

项目挤压工序中产生废模具,委托佛山钢铁回收市场回收再利用。

6、废包装物

项目运营后用到多种化工原料,包装形式也不同,因此产生部分废弃包装物,其中,废包装袋外卖,硫酸、硝酸桶由供货单位回收。

7、生活固废

项目聘用员工80人,在厂内食宿人数20人,年工作180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TR1601121A)显示:

(一)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调查期间,广东盈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型材建设项目(一期6000吨)生产线生产正常,1月19日、1月20日项目的生产负荷分别为93.8%、92.5%,08月12日、08月13日项目的生产负荷分别为90.7%、86.5%,工况稳定,符合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生产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水标准,其中镍、镉、铅、六价铬均未检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该企业自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等添加剂均不含有一类污染物中任一元素的存在,项目没有一类水污染物产生。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值范围为7.22~8.37,悬浮物浓度范围为8~14mg/L,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52~5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范围为13.0~14.8mg/L,氨氮浓度范围为1.59~1.95mg/L,动植物油浓度范围为1.22~1.44mg/L。生活污水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较严者。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厂界废气:项目厂界下风向2#、项目厂界下风向3#、项目厂界下风向4#无组织废气中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标准;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2、敏感点废气:敏感点废气中硫酸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标准;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本项目主要声源为生产机械噪声,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5.7-63.4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6.4-53.5dB(A),项目各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标准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2、敏感点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7.7-58.2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6.9-47.3dB(A),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即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废水排放量为3211.2吨/年(达到总量控制要求9.30万吨/年),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340吨/年(达到总量控制要求18.34吨/年,最终排出3.72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2.57×10-2吨/年(达到总量控制要求1.46吨/年,最终排出0.465吨/年)。

(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统计表明,在受调查民众中,100%调查者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四、后续情况

(一)建设单位委托验收监测单位于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对项目酸雾、碱雾喷淋塔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酸性废气中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2017年8月4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到该项目现场进行复查,检查发现项目桶装氨水存放区已落实了防渗、防腐以及围护措施。

 

    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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