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荣邦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润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罗定市荣邦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润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罗定市荣邦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云浮市环保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荣邦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润石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为罗定市品全矿业有限公司罗阳风门坳矿区项目,由于2015年,罗定市品全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通过拍卖后变更法人为黄永庆,将“罗定市品全矿业有限公司罗阳风门坳矿区”更名为“罗定市荣邦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润石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项目位于罗定市满塘镇罗阳村大伍垌,规划矿区面积约0.0532平方公里,包括两个采场,资源储量为268.21万立方米,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297m至+145m标高,服务年限为17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开采10万立方米灰岩矿石。矿石开采后再加工成主要产品建筑用灰岩碎石(规格为10~20mm、20~40mm)和副产品石粉(规格为0~10mm),生产规模为碎石15.7万立方米/年,石粉5.6万立方米/年。
建设单位:罗定市品全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罗定市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治理情况。
1、生活污水。
项目有员工3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8m3/d,全部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植物灌溉,不外排。
2、生产废水。
项目配套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四级沉淀池一套,规格为20m×25m×2.5m,容积约1250立方米。矿区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道路洒水。
3、初期雨水。
项目开采后的矿坑作为雨水初沉池(蓄水塘),规格为25m×30m×2m,容积约1500立方米。初期雨水经矿区内截洪沟排入蓄水塘沉淀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用喷雾降尘及道路洒水、车辆冲洗,其余部分外排。
(二)废气污染治理情况。
1、破碎过筛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矿石破碎、过筛时产生大量粉尘,通过对破碎机进行围蔽并采用管道引至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同时加大落料口降尘水量方式,以及定期对车间洒水抑尘,以减少外排的粉尘量。
2、爆破产生的废气。
项目采用湿式打眼措施进行钻孔爆破,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同时在爆破前对现场进行洒水,使地面保持润湿,以抑制扬尘。
3、铲装作业、堆场和运输道路扬尘。
项目在铲装作业、堆场和运输作业时,均有粉尘产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为主。建设单位在各作业工序场所定期洒水,以抑制粉尘产生。
(三)噪声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产生噪声设备主要有颚式破碎机、液压钻和筛分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振等措施,以及采取“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降低噪声污染源强,减少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最近敏感点距离项目400米)。
(四)固废污染治理情况。
1、生活垃圾。
项目现有员工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704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走处理。
2、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使用炸药、雷管等,会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主要成分为木料、包装纸等,分选后卖给废品回收单位。
3、回收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等生产环节回收的粉尘,全部可作为产品出售。
4、废雷管。
项目爆破产生的废雷管由爆破公司回收处理。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罗定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罗环验测第20170201号),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期间,矿场正常运行,项目破碎生产线生产负荷为 78.9~82.7%,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 T 394—2007)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沉淀池、蓄水塘中的pH值范围为7.00~7.20、CODcr浓度范围为10.5~13.3mg/L,SS浓度范围为12~18mg/L,pH、CODcr、SS指标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三)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的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范围为0.05~0.42mg/m3,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0.1~55.0dB(A),各厂界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范围为51.5~52.9dB(A),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验收监测结论。
1、生活垃圾。
项目现有员工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704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走处理。
2、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使用炸药、雷管等,会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主要成分为木料、包装纸等,分选后卖给废品回收单位。
3、回收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等生产环节回收的粉尘,全部可作为产品出售。
4、废雷管。
项目爆破产生的废雷管由爆破公司回收处理。
(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经统计,本次公众意见调查显示:96.7%的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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