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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新兴县盈辉纺织品漂染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染色纱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06 10:32:00   信息来源:

新兴县盈辉纺织品漂染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

染色纱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新兴县盈辉纺织品漂染有限公司的申请,2017年1月5日,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新兴县盈辉纺织品漂染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染色纱线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印染、制造及销售纺织制品,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染色纱线新建项目由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为新兴县车岗镇河东打石坑,占地面积16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一期和二期累计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00万元(废水投资1000万元,废气投资100万元,噪声投资20万元,固废投资30万元,其它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4.0%。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年产染色纱线4300吨,第二期年产染色纱线5700吨。本次验收针对整个项目进行。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染色纱线新建项目已建成标准工业厂房共100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1000平方米,项目新建一套印染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配套印染废水收集管网及回用水管网。

建设单位: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水、灰渣、污泥和噪声等污染物。根据新兴县盈辉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和项目建成后的实际生产情况,其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如下:

(一)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一台10吨/小时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炉以生物质为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35米高的排气筒向高空排放。除尘废水经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膜除尘,不外排。

(二)废水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山东中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和施工建设了一套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的“中和+初沉+气浮+厌氧水解+接触氧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压机网带清洗、石灰药剂溶解、屋顶降温及绿化及染缸初洗,部分外排,并配套安装一套在线监控系统对外排废水进行实时监测。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1、锅炉灰渣,回用于厂内绿化以及周边的种植等;2、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3、染料包装物,委托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4、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噪声

   项目新增设备几十台,其运转基本上都产生噪声,但产生噪声比较大且对环境影响比较显著的设备主要有脱水机、燃煤锅炉、风机及水泵等。噪声治理主要是采用阻尼、隔声、个人防护和合理采取建筑布局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TR1612392表明: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新兴县盈辉纺织品漂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生产线正常生产,12月22日、12月23日项目的生产负荷分别为78.1%、84.1%;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负荷为76.9%、85.6%,验收监测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范围为8.05~8.24,悬浮物范围为28~36mg/L,化学需氧量范围为58~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范围为16.0~19.5mg/L,氨氮范围为3.08~4.87mg/L,总磷范围为0.26~0.40mg/L,总氮范围为13.6~14.5mg/L,动植物油范围为0.62~1.08mg/L,石油类范围为0.55~1.10mg/L,六价铬范围为0.010~0.013mg/L,苯胺类范围为0.36~0.49mg/L,色度均值为16倍,二氧化氯、硫化物均值浓度低于检出限。

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的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参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文)要求。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锅炉废气:项目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4-15mg/m3、3L-3mg/m3、91-190mg/m3,林格曼黑度为0.5级,均达到执行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同时达到参照标准---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炉中新建、扩建、改建锅炉执行2010年11月1日标准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排放均值范围为0.09-0.18mg/m3,硫化氢排放均值低于检出限,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0.13,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限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6.3-64.6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6.4-53.5dB(A),项目西面、北面、东面、南面、西南面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标准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产生主要有个环节:1、锅炉灰渣,回用于厂内绿化以及周边的种植等;2、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3、染料包装物,委托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4、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总排放量201600t/a,CODCr14.1t/a,氨氮0.810t/a。

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56×10-2t/a、氮氧化物9.79t/a,烟尘排放总量0.608t/a。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统计表明,在受调查民众中,100%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没有对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利影响;100%调查者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73月6至2017312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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