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新世友矿区年产1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新世友矿区年产1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云浮市和力石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新世友矿区年产1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新世友矿区年产1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都友村委会水口村,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范围面积0.5562平方千米,开采深度+440m~+160米,设计生产规模为120万立方米/年,总服务年限为21年,年产建筑用石25万吨,石粉10万吨。
建设单位:云浮市和力石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治理情况。
1、生活污水。
项目已设置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林地浇灌。
2、生产废水。
项目已优化设置矿区的截排水沟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雨期的露采雨水由截排水沟收集排入沉砂池进行沉淀和暂存。
3、雨水地表径流。
项目扩建后内需收集的雨水量增加,原有沉淀池规模已不能满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矿区东边沉砂池设置:18m×6m×5m=540m3、排土场排水渠二级沉沙池:18m×6m×5m=540m3、三级化粪池回用池(圆形):7.3m2×6m=30m3、矿区的沉淀池50m×30m×20m=30000m3。露采雨水经总沉淀池沉淀后,大部分可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富余部分外排,场区也设置了截排水沟截留雨水。
(二)废气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在穿孔、爆破、挖掘、装卸、道路运输、排土堆放等过程中均采取洒水湿法作业;在钻机上做好捕尘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1、项目已配备洒水车对开采区进行洒水作业。
2、破碎区在输送带等设备上已安装喷雾除尘设施及设置防尘装置,减少破碎作业时产生的粉尘量。
3、项目已配备洒水车对排土场进行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治理情况。
1、项目对噪声大的设备安装了防振隔声消声装置;在道路、矿区边界等植树绿化。
2、项目仅在白天作业,每天作业8小时,爆破作业时间也避开了12:00-14:30和22:00-7:00。
(四)固废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在运营时将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弃土、废雷管、机修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1、项目山体剥离土石运至排土场。
2、废雷管由爆破公司代为处理和处置。
3、项目货运车辆、机械主要的维修工作全部委托云浮市荣杨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由荣杨汽车修理厂统一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通过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对矿区周边边坡进行了复绿。
2、矿区公路边坡选用了较速生的低矮、匍伏型草种,种植面积预计达到8.7hm2,并将造林护坡和种草护坡结合起来,实行乔、灌、草结合等植物措施,大力植树绿化,快速稳定边坡。
3、矿区在施工期的建设过程中,对较大型的挖土填方工程,一般都选择避开雨季作业,所开挖的充填弃土基本上利用于低畦地方的填埋,并采取了必要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止了水土流失。
4、矿区房屋主要为办公室,建设用地面积较小,基本用水泥地覆盖,并在房屋周围种草、植树。
5、矿山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治理了水土流失,恢复植被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二)污染影响调查结论。
1、废气污染源影响调查结论。
由监测结果可见,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未超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污染源影响调查结论。
由噪声监测结果可见,昼间监测结果在57.2-58.7dB(A)之间,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65 dB(A)]。
3、废水污染源调查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矿区沉砂池废水各项监测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项监测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的旱作水质标准后,全部用于矿区林地灌溉,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经妥善处理后,实现零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风险调查结论。
项目试运行以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规范生产操作,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对工程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也比较重视,没有因管理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生过环境事故。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论。
本次验收公众调查采取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共发放调查表7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70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云浮市和力石料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石场建设项目施工期、试生产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是比较认可的,认为项目施工期、试生产运营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村民生活和工作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期为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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