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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郁南县稳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醋酸乙酯、1000吨醋酸正丁酯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04 16:07:00   信息来源:

郁南县稳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醋酸乙酯、1000吨醋酸正丁酯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郁南县稳固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该公司年产1000吨醋酸乙酯、1000吨醋酸正丁酯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郁南县稳固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逍遥口,公司原生产双戊烯、松油醇两种产品,现利用原有设备设施转产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项目采用最新酯化技术,设计年生产醋酸乙酯(32127)1000吨、醋酸正丁酯(32130)1000吨。公司占地面积27241.1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储罐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及锅炉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锅炉、各式反应釜、蒸馏塔及储罐等。

建设单位:郁南县稳固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来自醋酸乙酯生产废水、醋酸正丁酯生产废水、动力车间废水。

(1)醋酸乙酯生产废水(清洗废水)

经现场确认,项目定期清理反应釜中残液,不需对设备进行清洗,故不产生设备清洗废水,残液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残液产生量约为0.16t/a。

(2)醋酸正丁酯生产废水(蒸馏废水)

由于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共用一套生产设备,因此,设备清洗废水只计一次。醋酸正丁酯生产车间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回收塔废水(即反应产生的水)。项目生产过程中反应产生的水用化工泵打入回收釜中,常压蒸馏(控温85-100℃),得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水的三相共沸物,蒸出水则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

(3)动力车间废水

动力车间的用水包括锅炉用水和锅炉废气治理用水。项目由锅炉提供至用汽生产装置的蒸汽冷凝后,冷凝水回流至锅炉循环使用。由于蒸发、散逸等原因,锅炉需定期补充新鲜水,补水量约为1.8m3/d,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因此,补充新鲜水为540t/a。锅炉烟气采用碱性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方法,锅炉废气治理用水约9.6m3/d,此部分废水中夹杂大量的尘渣,经沉淀后回用,尘渣经沉渣池干化后清理运走,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因此,补充新鲜水为576t/a。

(4)循环冷却水

改建项目(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生产过程中每天需补充9.2m3/d新鲜水作为冷却水,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因此,改建项目(醋酸乙酯、醋酸正丁酯)生产年补充冷却循环水量为2760t/a。

2、生活废水

厂区已建成宿舍和食堂,食堂已停止使用,故不产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回用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设置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厂方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在降水初期打开污水阀门,关闭雨水阀,将初期污染雨水收集至雨水池(150m3雨水处理池),经沉淀处理后分批次回用于绿化用水。一段时间后(一般15-20min,暴雨的情况下10min)关闭污水阀,开启清水阀,将后期清净雨水切换到雨水管线内。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气

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和NOx,燃煤废气经碱性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后由经过整改的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锅炉燃烧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2、堆煤场及煤渣场粉尘

项目设有燃料堆场(煤堆场)和灰渣场(堆放锅炉灰渣),面积共约70m2,高度约为3m。煤堆场已设置高于煤堆放高度的围挡,并对煤堆进行覆盖;灰渣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并设上盖,煤及锅炉灰渣的装卸、搬运及堆放过程会产生扬尘,公司定期对堆煤场及煤渣场洒水除尘。

3、装卸区和储罐区的大小呼吸

项目的装卸区和储罐区位于厂区的西北侧,分别为1#原料罐区、2#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占地面积共827.1m2,容积共246m3

    (1)大呼吸

储罐在收、发有机物料的过程中会发生大呼吸,使有机物料以蒸汽的形式从储罐的呼吸阀呼出,造成储罐区TVOC的无组织排放。

(2)小呼吸

储罐静贮存时,由于外界大气温度昼夜变化而引起的损耗,称为储罐的“小呼吸”损耗,造成储罐区TVOC的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专用设备房。专用设备房内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反应器及泵类等。治理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1、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2、对于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的机房,并在机房内进行隔音、吸音处理。

3、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锅炉煤渣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反应釜残液,从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分析:

1、生活垃圾

该公司共有员工15人,年生产300天,每年约有2吨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交由当环卫部门清运,并定期对堆场点进行消杀,防治蚊蝇孳生。

2、锅炉煤渣

该公司锅炉房的燃煤锅炉煤渣与烟气除尘系统的尘渣产生量约为100t/a。煤灰渣与尘渣均采取资源化的处理方式,作为混砖原料外卖给郁南县福鑫页岩砖厂。

3、反应釜残液

该公司定期清理反应釜中的残液,主要成分为废催化剂和废硫酸,残液由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

(五)卫生防护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改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生产区边界外50m。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逍遥村居民点,距离项目约2014m,超过批复要求设置的防护距离50m。项目北面、南面、西面均是山地;东面为厂区正门及省道S352。

(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

    项目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了专家评估。项目设有两个消防应急水池(其中消防水池1#为50m3、消防水池2#为150m3,共200m3)以及两个事故应急池(其中事故应急池(兼用为雨水池)1#为150m3、事故应急池2#为200m3,共350m3)。本项目一次最大消防水量为196.78 m3;故在发生应急事故时,可容纳所有消防废水的收集。收集火灾时的消防废水,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分批次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TR1601174-001)表明: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项目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147%~154%,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循环冷却补充水化学需氧量均值为370 mg/L,未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关水质要求;其它污染物浓度:pH值范围为7.16-7.23(无量纲),悬浮物范围为6~7mg/L,氨氮范围为0.690~0.719mg/L,挥发酚范围为0.04~0.06mg/L,石油类范围为0.23~0.36mg/L,氰化物未检出,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关水质要求。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2、生活废水处理后pH范围为7.41~7.47,悬浮物范围为46~48mg/L,化学需氧量范围为43.6~55.2mg/L,氨氮范围为0.622~0.636mg/L,总磷范围为0.89~0.90mg/L,动植物油范围为0.16~0.33mg/L,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绿化水质)标准限值的要求。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的浓度范围为17-19mg/m3,二氧化硫的浓度范围为41-50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范围为169-201mg/m3,均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燃煤锅炉中在用锅炉在执行日期2010年11月1日标准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的要求。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范围为0.104-0.299mg/m3,监测结果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的浓度范围为5.06×10-2-0.179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敏感点逍遥村环境空气中SO2、NO2、TSP的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0.0335-0.0361mg/m3、0.0320-0.0335mg/m3、0.120-0.133m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6.4~62.8dB(A),夜间厂界噪声为45.7~51.9dB(A),厂界东面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的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北面敏感点逍遥村昼间噪声为55.1~55.6dB(A),夜间噪声为47.4~47.9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厂方对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理处置。项目锅炉煤渣外卖给郁南县福鑫页岩砖厂处理,厂方对煤堆场和灰渣场每日定期进行清洗处理。反应釜残液产生量约为0.16吨/年,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项目烟(粉)尘排放量为0.6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887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54t/a,均符合环评批复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要求。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在受调查民众中,分别有25.0%和75.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7年1月4至2017年1月10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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