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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云浮市云城区力丰石场年开采28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07 08:44: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云城区力丰石场年开采28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云浮市环保局组织验收组对该公司建设的云浮市云城区力丰石场年开采28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西坑村委,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2′52″,北纬:23°04′50″。矿区范围东西长约85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0.255km2,矿山总服务年限为21年。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190m~+392m,生产规模为28万m3/a。项目主要由采矿区、矿山服务区、矿区道路、破碎站和堆料场组成,产品主要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碎石,其中碎石规格有10-20mm和20-40mm,副产品为<10mm石粉。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

建设单位:云浮市星华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云浮市环境监测站、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治理情况。

    1、生活污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集水池中,并全部回用于矿区绿化。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取自附近无名小河涌,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除尘废水和地面降尘废水等,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项目为了减少粉尘排放量,需要大量水进行地面降尘。生产废水经“隔渣+沉淀”处理后排入1#、2#沉砂池,并全部用于地面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项目建有一个作业区集水池,规格为:长50m×宽15m×深8m。雨水经矿区排水沟导排入作业区集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的防尘降尘。

(二)废气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石材的爆破、铲装、运输、破碎和筛分等环节,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1、破碎、筛分过程。

项目在石材破碎、过筛时有大量粉尘产生。建设单位在破碎和过筛车间等产尘环节用星铁皮密闭,并在进料口采用喷水降尘。

2、钻孔爆破过程。

爆破产生的废气是另一主要污染源,在矿石钻孔爆破时会产生粉尘、CO和NOX,粉尘以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采用“湿式打孔+吸尘设备”等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量。

3、铲装作业。

在对产品进行装车时,会有粉尘产生,这些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在铲装作业场所定期洒水,抑制粉尘的产生。

4、堆场扬尘。

产品在堆置时,遇到大风会有扬尘产生,堆场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为了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建设单位在堆场定期洒水,并设置一台降尘雾炮,进行防尘抑尘。

5、运输过程。

石材产品需要从石场运到西江码头,在运输过程中,会在沿线产生扬尘,建设单位在石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并定期在运输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的排放量。

(三)噪声污染治理情况。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鄂式破碎机、液压钻和筛分设备等,由于项目场区周围均是山体,声音在传播路径上有山体阻隔,而最近敏感点距离项目1380m,因此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情况。

    1、生活垃圾。

    项目有员工50人,均在厂内食宿,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kg,实际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吨。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残渣、废纸等,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

  2、废弃包装材料 。

  项目使用的炸药、雷管等,会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主要成分是木料、包装纸等,年产生量为约3.5吨,分选后外卖。

  3、回收粉尘。

  在破碎、筛分等环节回收的粉尘,年产生量约65吨,作为产品全部出售。

  4、山体剥离土石。

  项目工程总弃土量为366.42万m3(按比重1.8t/m3计算,则为659.556万吨),现实际产生30万吨/年,剥离土石全部运至排土场,排土场可容纳约470万m3,有足够容量接纳项目弃土。

  5、爆破产生的废雷管。

    废雷管量为0.16 t/a。废弃炸药、废雷管等爆破废品直接由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场带走处置。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监测报告》(TR1607157),项目的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如下: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矿场正常运行,项目破碎生产线工况生产负荷为86%-96%,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 T 394—2007)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的主导风向为南风。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范围为0.244-0.765mg/m3,颗粒物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敏感点云棚村:环境空气中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39-0.041mg/m3,TSP的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75-0.080mg/m3,SO2的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2-0.014 mg/m3,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8-0.021 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沉砂池断面中的pH范围为6.42-6.72,溶解氧范围为6.66-7.31mg/L,CODMn范围为2.4-3.7mg/L,CODcr范围为10-17mg/L,BOD5范围为3.0-4.9mg/L,氨氮范围为0.522-0.730mg/L,总氮范围为1.09-1.64mg/L,总磷范围为0.04-0.06mg/L,石油类范围为1.22-1.42mg/L,SS范围为15-20mg/L,氰化物、挥发酚、LAS均为未检出;2#沉砂池断面中的pH范围为7.00-7.05,溶解氧范围为7.29-7.76mg/L,CODMn范围为2.9-3.8mg/L,CODcr范围为3-9mg/L,BOD5范围为2.0-3.7mg/L,氨氮范围为0.516-0.707mg/L,总氮范围为1.11-1.51mg/L,总磷范围为0.08-0.11mg/L,挥发酚范围为0.01-0.02mg/L,石油类范围为1.18-1.40mg/L,SS范围为11-18mg/L,氰化物、LAS均为未检出;集水池断面中的pH范围为6.54-6.86,溶解氧范围为7.06-7.79mg/L,CODMn范围为2.8-3.8mg/L,CODcr范围为4-12mg/L,BOD5范围为2.1-3.9mg/L,氨氮范围为0.865-0.973mg/L,总氮范围为1.621-1.85mg/L,总磷范围为0.13-0.19mg/L,挥发酚范围为0.01-0.02mg/L,石油类范围为0.86-1.11mg/L,SS范围为7-12mg/L,氰化物、LAS均为未检出。

    1#、2#沉砂池和集水池监测断面pH、溶解氧、BOD5、氨氮、LAS指标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

    石场排水渠上游监测断面中pH范围为7.83-7.92,溶解氧范围为7.27-7.68mg/L,CODMn范围为1.32-1.86mg/L,CODcr范围为5-8mg/L,BOD5范围为2.2-3.7mg/L,氨氮范围为0.48-0.58mg/L,总氮范围为0.78-0.94mg/L,总磷范围为0.09-0.15mg/L,石油类范围为0.01-0.04mg/L,SS范围为7-9mg/L,氰化物、挥发酚、LAS均为未检出;无名小河涌土田坑监测断面中pH范围为7.47-7.62,溶解氧范围为7.18-7.65mg/L,CODMn范围为2.14-3.18mg/L,CODcr范围为6-11mg/L,BOD5范围为2.3-3.8mg/L,氨氮范围为0.54-0.63mg/L,总氮范围为1.78-2.89mg/L,总磷范围为0.21-0.29mg/L,石油类范围为0.31-0.46mg/L,SS范围为36-45mg/L,氰化物、挥发酚、LAS均为未检出;无名河涌与西江交汇处下游5000m都友监测断面中pH范围为7.75-7.89,溶解氧范围为7.37-7.76mg/L,CODMn范围为1.24-1.78mg/L,CODcr范围为3-5mg/L,BOD5范围为1.1-1.7mg/L,氨氮范围为0.30-0.38mg/L,总氮范围为0.37-0.45mg/L,总磷范围为0.05-0.10mg/L,石油类范围为0.02-0.04mg/L,SS范围为17-22mg/L,氰化物、挥发酚、LAS均为未检出。

    石场排水渠上游监测断面pH、溶解氧、CODMn、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和LAS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无名小河涌土田坑监测断面pH、溶解氧、CODMn、CODcr、BOD5、氨氮、氰化物、挥发酚和LAS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氮、总磷、石油类均未符合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无名河涌与西江交汇处下游5000m都友监测断面pH、溶解氧、CODMn、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和LAS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为55.8~59.6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为47.6~49.6dB(A),各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敏感点云棚村日间噪声范围为52.8~54.3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5.2~46.0dB(A),敏感点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石场爆破时,敏感点的噪声瞬时值为92.5dB(A)。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1、生活垃圾。

    项目有员工50人,均在厂内食宿,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kg,实际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吨。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残渣、废纸等,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

  2、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使用的炸药、雷管等,会产生废弃包装材料,主要成分是木料、包装纸等,年产生量为约3.5吨,分选后外卖。

  3、回收粉尘。

  在破碎、筛分等环节回收的粉尘,年产生量约65吨,作为产品全部出售。

  4、山体剥离土石。

  项目工程总弃土量为366.42万m3(按比重1.8t/m3计算,则为659.556万吨),现实际产生30万吨/年,剥离土石全部运至排土场,排土场可容纳约470万m3,有足够容量接纳项目弃土。

  5、爆破产生的废雷管。

    废雷管量为0.16 t/a。废弃炸药、废雷管等爆破废品直接由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场带走处置。

    (六)生态调查结论。

    在调查过程中,工程影响区域内未发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生态敏感目标和人文景观。

    总体评价:项目生产过程中征用部分林地,对当地森林生态现状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影响不大。从区域生态现状来看,矿山周围山地均有与矿山类似的生态环境,开采对当地生态系统中生物物种的丰度不会产生影响,石场所在区域野生植物多为当地的常见种,没有大型的野生动物群落,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石场生产对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经统计,在受调查民众中,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期、试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项目污水、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以及被调查者生活、工作没有影响或者影响较轻。96.7%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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