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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果葡糖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5-01-15 10:02: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果葡糖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果葡糖浆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果葡糖浆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高峰街道办双坑桥,占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该公司在原银晶食品厂闲置厂房新建一条果糖生产线,年产果糖浆及功能性糖7500吨。项目生产原材料主要为玉米、木薯淀粉、乳糖粉等成品淀粉,经液化、灭酶、糖化等工序成为初成品,再经过脱色过滤、离交、单效浓缩、喷雾干燥、包装工序成为成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淀粉喷射式液化维持设备1台、钢制乳化罐4个、糖化反应转化槽4个、间歇/连续脱色罐4个、压滤设备1台、间歇/连续过滤设备5套、净化设备1套、离子交换设备2套、异构化反应设备1套、G/F色谱分离设备2套、多效蒸发浓缩设备2套、单效蒸发浓缩设备2套、液糖成品存储设备10个、10t燃锅炉1台。

建设单位:云浮市新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高峰街道办双坑桥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9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30.1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云浮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云浮市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落实了云环建管〔200360号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两级A/O+氧化法”处理工艺。生产废水进入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后,泵入pH调节池调节pH值至中性,废水先后进入一级厌氧池、一级好氧池、初沉池、二级厌氧池、二级好氧池,随后进入混凝池与PAC反应,除SS及除磷,再经絮凝后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分离后的出水经过氧化池,在强氧化剂作用下进行杀菌和脱色,最后排放至高峰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燃煤锅炉。

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项目采用“麻石除尘脱硫+除雾”工艺去除污染物。锅炉废气经烟管进入麻石脱硫除尘塔、除雾塔处理后由锅炉引风机加压引至烟囱高空排放。

2.恶臭气体。

项目通过及时清扫生产场所以及尽快处理或外运污水处理工序所产生的污泥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锅炉鼓风、废水曝气鼓风、压滤机、运输车辆等。燃煤锅炉、鼓风机均安装在隔声房内,已采取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煤渣(3100t/a),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水回用水池沉渣(90t/a),污水处理厂污泥(30t/a)和生活垃圾(14t/a)。锅炉煤渣、循环水回用水池沉渣、污泥由罗定市华石镇鑫龙新型墙体材料厂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验)字(2014 )第1105号)表明:

    (一)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年产1 万吨果葡糖浆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76.7~78.8%,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水监测结果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处理前pH 浓度范围为7.897.96,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1020124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15.1415.63mg/L,总磷浓度范围为1.43.45mg/L。经“两级A/O+氧化法”工艺处理后,总排口污染物监测结果为:pH 浓度范围为 6.666.68色度浓度为4,悬浮物浓度范围为18~21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范围为17.819.2 mg/L,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7484 mg/L,氨氮浓度范围为0.8430.921 mg/L,总氮浓度范围为2.172.58 mg/L,总磷浓度范围为0.4020.411 mg/L,石油类浓度范围为1.031.06 mg/L,挥发酚浓度范围为0.0180.027 mg/L,总砷浓度范围为2.5×10-32.6×10-3 mg/L,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染物pH、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CODcr、悬浮物、总磷、挥发酚、总砷和石油类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粪大肠杆菌数浓度范围为400500 个/升,粪大肠杆菌数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燃煤锅炉废气处理前烟尘(颗粒物)的浓度范围为54.793.1mg/m3,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378388 mg/m3,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5058 mg/m3。燃煤锅炉废气经“麻石除尘脱硫+除雾”工艺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烟尘的浓度范围为16.431.3mg/m3,二氧化硫的浓度范围为164169 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范围为4049 mg/m3,燃煤锅炉尾气总排放口林格曼黑度为0.51 度,锅炉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0)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除尘脱硫系统污染物的去除效率项目燃煤锅炉废气采取“麻石除尘脱硫+除雾”脱硫系统的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烟尘的去除率为44.8%,二氧化硫的去除率为23.8%。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6.865.0dB(A),昼间噪声部分监测点的厂界噪声超《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最大超标量为5.0 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5.848.7dB(A),夜间所有厂界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部分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点超《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超标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厂界周围石材厂的石材加工噪声。

    2.邻近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北面为高峰敬老院,距离项目厂界约150 米,高峰敬老院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范围为58.259.5dB(A),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 类标准;夜间噪声范围为48.048.5dB(A),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周边石材厂的石材加工等产生的噪声。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煤渣,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水回用水池沉渣,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厂方对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理处置;锅炉煤渣、循环水回用水池沉渣、污泥由罗定市华石镇鑫龙新型墙体材料厂回收,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厂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99 吨/年,废水氨氮排放总量为0.02 吨/年;废气烟尘排放总量为2.11 吨/年,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6.0 吨/年,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28 吨/年。

根据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1105号)中公众参与的依据: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本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5115至2015121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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