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对现有原有的4万吨/年和10万吨/年两条硫酸生产线进行改造,改以硫精矿为原料,将两条生产线合并为一套完整的硫酸生产装置,硫酸生产能力扩大到22万吨。
建设单位: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2565.4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38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云浮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云浮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落实了云环建管〔2007〕208号有关要求。
(一)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及回用闭路循环系统。系统工艺流程如下:文氏管和泡沫塔排出酸性含尘废水汇合后进入脱吸塔,向塔内吹入空气,使溶解在污水中的部分二氧化硫解吸出来进入后续制酸工段,污水再则流入污水贮池,然后用污水泵将其打入过滤器进行固液分离,去除悬浮物。以冷却塔冷却后污水用泵再输送回文氏管和泡沫塔作为喷淋液以及高温矿渣冷却水使用。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的回用污水贮池,初期雨水全部回用生产系统中。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干燥机含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约15米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排渣系统出口废气经过捕尘器收集处理后,回到生产系统中,不外排。二吸塔排出的尾气通过纯碱尾气吸收系统吸收脱硫后由60米烟囱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的降噪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 硫铁矿烧渣、矿尘
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硫铁矿渣,、污水中和沉渣和CN过滤器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渣临时堆存后全部或者部分外售佛山市金满赢贸易有限公司、肇庆市宜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黄冈市彦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
2.废催化剂。
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运至威顿(铜仁)化工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3.污水中和沉渣和CN过滤器沉渣
沉渣全部回收并选取铁精矿作炼铁原料或水泥厂作水泥掺合料,与灰渣一起对外出售。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1205号)表明:
(一)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75.8%,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的生产废水经硫酸生产线污水闭路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故不对废水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原料干燥机含尘尾气: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原料干燥机含尘尾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0.5~11.9mg/m3,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也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二吸塔尾气: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二吸塔尾气处理前二氧化硫的浓度范围为1491~1523 mg/m3,硫酸雾的浓度范围为114~125 mg/m3;处理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318~333 mg/m3,硫酸雾为4.65~5.56 mg/m3,氮氧化物为14~17 mg/m3,颗粒物为11.3~12.9 mg/m3。22万吨硫酸技术改造项目二吸塔尾气处理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和颗粒物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硫酸雾也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验收期间,22万吨/年硫酸技术改造项目二吸塔尾气处理系统的污染物处理效率分别为:二氧化硫的处理效率为75.3%,硫酸雾的处理效率为94.5%。
3、厂界无组织硫酸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硫酸雾的浓度范围为0.058~0.127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执行标准限值 1.2mg/m3),也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中表8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执行标准限值 0.3mg/m3)。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1.7~59.2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2.6~47.2dB(A),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标准,即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该标准已被新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替代,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厂方对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理处置。硫铁矿烧渣、矿尘每年产生约107000吨,矿渣临时堆存后,根据硫铁矿渣的市场行情,全部或者部分外售外售佛山市金满赢贸易有限公司、肇庆市宜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和黄冈市彦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综合利用;催化剂的更新周期跟着硫酸生产线的大修周期,一般为2~3年更换部分,更换数量一般根据生产工艺状况而定,约为3~5吨/次。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运至威顿(铜仁)化工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后污水中和沉渣和CN过滤器沉渣产生量约为320吨/年,沉渣全部回收并选取铁精矿作炼铁原料或水泥厂作水泥掺合料,与灰渣一起对外出售。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水污染物没有分配总量,排放总量为零。对于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技改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6.0 吨/年,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书预测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44.194吨/年。
根据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1205号)中公众参与的依据: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期、试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项目污水、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以及被调查者生活、工作没有影响或者影响较轻。分别有87.1%和12.9%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本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5年2月 10日至2015年2月 16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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