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
(一期一万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该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年生产一万吨粉末聚酯,其中:DY-5002X型粉末聚酯3300吨/年,DY-6003X型粉末聚酯3350吨/年,DY-9003X户外耐候型粉末聚酯3350吨/年。
建设单位: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94号
项目投资: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4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落实了云环建管〔2012〕52号有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采用“气浮+厌氧+MBR”工艺,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废水处理量为20m3/d,实际废水处理能力为20m3/d,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水量约8m3/d。出水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燃烧废气。
该项目锅炉型号为YY(Q)W-4600Y(Q),锅炉于2014年12月启用,总容量为4600kW。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环评预测,年使用量约35万标方。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排气筒于15米高空排放。
2、车间有机废气。
项目每个反应釜和过渡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采用集气罩收集,然后通过管道排入生物除臭塔和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由引风机向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反应釜、空气压缩机、各类泵、风机噪声。项目在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并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将设备安装于有良好隔声效果的车间内;厂区周围建设了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减少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期树脂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均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由供货单位江门市启盛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生产线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范围为85.7%-86.7%,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单位于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前、处理后)共设2个监测点。
由于监测期间是晴天,没有降水,因此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雨水排放情况不具备监测条件。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pH范围为7.81-7.96,悬浮物浓度范围为21-2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93.6-103mg/L,氨氮浓度范围为1.13-1.37mg/L,石油类浓度范围为0.66-1.02mg/L,均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要求;挥发酚浓度均值低于检出限,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检出浓度均低于检出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未对挥发酚、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作限值要求。
(三)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该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环评预测,年使用量约35万标方,项目锅炉废气经排气筒于15米高空排放。验收监测单位于锅炉排气筒设置1监测断面。
项目每个反应釜和过渡釜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采用集气罩收集,然后通过管道排入生物除臭塔和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由引风机向向高空排放。验收监测单位于废气处理设施后设置1个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锅炉废气:项目一期锅炉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17-25mg/m3、41-49mg/m3、87~116mg/m3,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为0.5级,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生产车间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车间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范围分别为0.185-0.354mg/m3、1.02×10-2-3.23×10-2mg/m3、2.24×10-2-3.23×10-2mg/m3、0.35-0.44mg/m3和2.45×10-3-4.32×10-3kg/h、1.34×10-4-4.00×10-4kg/h、2.94×10-4-4.21×10-4kg/h、4.60×10-3-5.44×10-3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10-0.24mg/m3,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3.7-56.7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3.1-52.4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标准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固体废弃物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建管[2012]52号)的有关要求,项目一期树脂废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1.2吨/年,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3吨/年,均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8吨/年,由供货单位江门市启盛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吨粉末聚酯建设项目(一期一万吨)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0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76吨/年,均符合环评批复预测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7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27吨/年。
项目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211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27吨/年,符合环评批复预测指标要求,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9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10吨/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160m3/a,达到总量控制要求10073m3/a。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没有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出现过环境纠纷和扰民现象,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污水、废气、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以及被调查者生活、工作没有影响或者影响较轻。分别有51.5%和48.5%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本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 12月2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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