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三)
发布时间:2019-07-04 15:48:00 信息来源:
2019年6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三)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云浮市和晖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8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44号 |
2019/06/14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53号 |
2019/07/01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春秋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54号 |
2019/07/01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长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艺制品104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48号 |
2019/06/28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聚品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年产工程板8000平方米、线条1000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49号 |
2019/06/28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昊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圆柱20立方米、石线10000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50号 |
2019/06/28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
附件:关于云浮市云城区长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艺制品104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春秋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聚品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年产工程板8000平方米、线条1000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和晖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8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昊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圆柱20立方米、石线10000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