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17:46:00 信息来源:
2018年12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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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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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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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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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关于云浮市绿叶复合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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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验〔2018〕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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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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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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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窗体顶端
关于云浮市辉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4#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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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验〔2018〕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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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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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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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关于云浮市振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5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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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验〔2018〕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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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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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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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附件:
Doc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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