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8-09-30 09:09:00 信息来源:
2018年9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云浮市岱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文笔豪苑二期(6#商住楼、地下室二)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65 号 |
2018-8-10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恒大高级中学(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74号 |
2018-8-16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创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英石1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85 号 |
2018-9-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区牧羊圣基豪庭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105 号 |
2018-9-21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食品安全检验楼及仪器设备配套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108号 |
2018-9-25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东方花园小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8〕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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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8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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