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8-08-14 09:25:00 信息来源:
2018年8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云浮市麦氏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60号 |
2018-8-8 |
见附件 |
云浮市闽粤兴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黄金麻石材20000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59号 |
2018-8-9 |
见附件 |
云浮市桦鸿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58号 |
2018-8-9 |
见附件 |
云浮市匠石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200平方米大理石拼画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64号 |
2018-8-13 |
见附件 |
云浮市富恒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21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29号 |
2018-8-13 |
见附件 |
云浮市宏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1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66号 |
2018-8-10 |
见附件 |
云浮市云城区澳源石材有限公司年生产板材12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云环验〔2018〕67号 |
2018-8-10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附件:关于云浮市富恒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21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宏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1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桦鸿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云城区澳源石材有限公司年生产板材12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闽粤兴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黄金麻石材20000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麦氏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关于云浮市匠石石材有限公司年产2200平方米大理石拼画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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