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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2018年9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二)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链接
云浮市银辉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6500平方米石材光板建设项目
云环验〔2018〕104号
2018-9-18
见附件
云浮市勤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艺制品4500平方米建设项目
云环验〔2018〕103号
云浮市建锋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
云环验〔2018〕107号
2018-9-2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