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食品安全检验楼及仪器设备配套项目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云浮市食品安全检验楼及仪器设备配套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食品安全检验楼及仪器设备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府前路岔路段北侧(云浮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大楼北面)
建设单位: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食品安全检验楼及仪器设备配套项目位于云浮市区府前路岔路段北侧(云浮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大楼北面)。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楼高5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车流进出产生的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实验室设备和通风设备等。项目通过优化布局,项目范围内禁鸣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设备放置在单独的建筑物内,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委托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FDT20180730-06)数据显示,项目周边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每年产生废弃样品、废包装、有毒有害固废,交由广州世洁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项目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设置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张贴有标识牌。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