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恒大高级中学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云浮市恒大高级中学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恒大高级中学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环市西路教育园区
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恒大高级中学项目总占地面积119656.62㎡,其中普通教学楼3栋、教学实验室楼3栋、艺术楼2栋、综合楼1栋、信息楼及图书馆各1栋、男生宿舍楼2栋、女生宿舍楼2栋、教师公寓1栋、师生食堂1栋和体育馆1栋、田径场1个、游泳池1个、篮球场及羽毛球场各4个、排球场2个等配套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已建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车流进出产生的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备用发电机房等,项目通过优化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带,项目范围内禁鸣、设置减速障碍等方法控制车辆噪声、加厚教室之间的隔墙或加强隔声处理,备用发电机房设置隔音墙,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其边界昼夜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校园内师生日常产生的废纸、瓜果核、饮料包装瓶、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