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15:17:00 信息来源:
2018年7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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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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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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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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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关于云浮市智雄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3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和1000米石线建设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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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验〔201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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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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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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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附件:
云浮市智雄石材有限公司验收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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