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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2018年2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链接
关于云浮市印象·祥云城项目1#酒店、2#、3#住宅楼及商业2#、3#楼建设工程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云环验[2018]3号
2018年2月9日
见附件
关于云浮市亿业印花厂有限公司蒸汽锅炉生物质气化改造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云环验[2018]4号
关于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矿山山后废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云环验[2018]5号
2018年2月1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