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01-14 08:36:05 信息来源:本网
2020年1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一)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云浮市新亚冠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工程板2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20〕2号 | 2020/1/9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毅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35000平方米大理石薄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20〕3号 | 2020/1/13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
附件:
云浮市新亚冠石材有限公司.wps
云浮市毅发石材有限公司.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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