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恒大城39-41号楼住宅及地下室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13173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恒大城39-41号楼住宅及地下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环市西路机械城旁禾杰村
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浮市环市西路机械城旁禾杰村,已基本建成39-41号楼住宅及地下室工程,住宅楼设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一层,总建筑面积为44686.2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9067.95平方米,地下室一、二层共建面积约15618.26平方米。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验收范围内不设置垃圾压缩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油脂、隔油隔渣池污泥等,项目每号楼一楼大门旁均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废油脂、隔油隔渣池污泥等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运走。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98%认为项目建设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2%认为影响较轻;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90%认为项目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认为影响较轻;98%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2%认为较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