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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09-15

关于云浮市鑫隆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亚氯酸钠溶液生产项目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2 10:24:40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4日-20191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鑫隆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亚氯酸钠溶液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郁南县大湾建材化工生产基地A13-1地

         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7′16.86″,

         北纬22°49′13.14″

建设单位:云浮市鑫隆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鑫隆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亚氯酸钠溶液生产项目位于广东郁南县大湾建材化工生产基地A13-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7′16.86″,北纬22°49′13.14″,项目占地面积约19亩,基本建成4条亚氯酸钠溶液生产线,年产亚氯酸钠溶液3.6万、硫酸氢钠溶液4.32万吨。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原使用氯酸钠固体作为生产原料,产生氯酸钠固体包装袋一般固体废物目前已改用氯酸钠溶液作为原料,不再产生氯酸钠固体包装袋一般固体废物,可提供2019年10月氯酸钠溶液采购发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100%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设表示支持;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试生产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噪声对他们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00%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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