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浮市碧桂园城市花园2、4号地块房产项目(19-20号楼高层住宅工程)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浮市碧桂园城市花园2、4号地块房产项目(19-20号楼高层住宅工程)
建设地点: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118-2、118-4号地块
建设单位: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西江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浮市碧桂园城市花园2、4号地块房产项目(19-20号楼高层住宅工程)位于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118-2、118-4号地块,项目规划占地110583.705平方米,拟建4栋16层高住宅楼,10栋18层高住宅楼,3栋11层高商住混合楼(首层商业,不含餐饮),1所3层高幼儿园(设冷却塔)。本次验收范围为2幢20层高住宅楼(19、20号楼),经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调规,层高由18层变更20层,总建筑面积38106.73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住宅楼下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10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00%认为项目建设没有影响其生活和工作;100%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噪声等没有影响其工作和生活;100%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