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10:55:32 信息来源:本网
关于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云环(云城)审〔2022〕13号 | 2022年5 月 16日 | 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云浮市云城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附件:
关于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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