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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宏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规格板10000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4 14:58:43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新宏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规格板10000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新宏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规格板10000平方米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新宏基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新宏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规格板10000平方米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华进石材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19.91m2,建筑面积约为2660m2,总投资47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项目,计划年产大理石规格板10000平方米。项目拟租用已建成的1栋2层厂房以及4层办公室,厂房内包含原料堆放区、刮胶房、成品堆放区、生产区,项目生产、仓储过程均在厂房内,无露天作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现有厂房,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基本局限在厂房内,因此,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4.2.1废气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排气筒基本情况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及厨房油烟。

(2)污染物产排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深加工粉尘、刮胶废气、厨房油烟。

4.2.2源强核算过程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深加工粉尘、刮胶废气、厨房油烟。

1深加工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32 建筑用石加工行业-建筑板材(毛板、毛光板、规格板)-锯解、涂胶、磨抛、裁切(有涂胶)工艺,规模等级<40万平方米/年”的颗粒物产生量系数为0.037kg/m2-产品。项目年产大理石板材10000平方米,即粉尘产生量为0.37t/a。采用湿法作业,可减少粉尘的产生,去除效率为90%,故无组织排放量为0.037t/a,排放速率为0.015kg/h。

(2)刮胶废气

本项目刮胶工序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使用和晾干过程中发生交联固化从而挥发产生TVOC、NHMC、苯乙烯、臭气浓度。

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污染物以TVOC、NHMC、苯乙烯为表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的成分表,其中固分(主要成分为不饱和聚酯)约占65-70%,其余30%-35%为挥发分(主要成分为苯乙烯约占90% )。由于苯乙烯起着交联剂的作用,经查阅《新型不饱和树脂苯乙烯挥发性能研究》,树脂固化40min后,苯乙烯的挥发量趋于稳定,且当其为室温固化时,挥发质量百分比为0.49~5.71%(视不同型号的树脂而定)。

(3)厨房油烟

本项目设员工11人,全员在厂内就餐,年工作 300 天。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我国人均每日食用油的摄入量为30至40克,广东省取30g/人·天,则本项目员工食堂年用油量为0.33kg/d(99kg/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系列教材(社会区域)》推荐的食用油加热过程中产生油烟的产生系数为1.035kg/吨食用油,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102kg/a。

厨房设置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油烟废气,参考《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引》,按照每个基准炉头额定风量2500m3/h,项目厨房共设1个基准炉头,则风量为2500m3/h,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可知,基准炉头大于等于1个、小于3个属于小型规模,油烟去除效率按60%计,经过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量约为0.041kg/a。厨房年营运300天,每天2小时,则油烟排放速率为0.000068kg/h,油烟排放浓度为0.0272mg/m3。因此,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 1 台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处理效率约60%,处理后引至楼顶1个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限制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小结

本项目刮胶、晾干均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深加工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少量的无组织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刮胶房产生的恶臭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低于2000无量纲,有组织排放部分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产生值较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车间内的恶臭气味浓度,促使厂界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臭气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A.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B.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 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

C.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如情况严重,应停止生产直至系统运作正常;

D.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6)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可行技术,因此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

8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2022年云浮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及TSP、TVOC、臭气浓度的补充监测数据得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周边均为同类型产业,厂界外最近的敏感点为南面166m大云村,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废气可达标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各污染物通过收集后,可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在厂界处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有组织收集的废气经治理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引起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的情况发生,各污染物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4)废水产排情况分析

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深加工用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深加工废水。

2)深加工用水

本项目深加工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进入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2 建筑用石加工行业---建筑板材”的锯解、磨抛、裁切工序工业废水产生量系数为0.311吨/平方米-产品。本项目年产10000m2大理石规格,则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3110m3/a(10.37m3/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废水循环回用方案,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因蒸发损耗(约占生产废水量的20%),即蒸发耗损622m3/a;根据下文沉淀渣分析可知,湿沉渣产生量为32.533t/a,含水率70%,即沉淀渣含水22.773t/a。综上所述,循环补充新鲜水量约为644.733m3/a,循环水量约2488m3/a。

2)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

项目深加工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经四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深加工废水。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沉淀渣定期抽运处置。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110m3/a(10.37m3/d),本项目设置2套四级沉淀池(规格:4.5m×4.5m×4.5m,总体积为729m3),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后停留时间约1d,因此,四级沉淀池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处理。

4.2.4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为85~95dB(A)。

(2)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

②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如风机等须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

③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造,如强噪声源车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同时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

④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⑤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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