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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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由来 现由于应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建设单位在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的条件下,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云浮市美格尔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增加一个手工补板房和一条自动补板生产线,完善生产体系,大理石板材产能并未增加。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区域内新增补板工序,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补板房、1条自动补板生产线和树脂存放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补板废气(废气成分主要为有机废气、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手工湿磨废气(废气成分主要为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补板,修补面积较少的则送至封闭补板房进行人工补板,然后自然晾干固化;修补面积较大的,则涂敷树脂后,送至固化炉进行烘干固化。 ①手工湿磨废气 本项目需要小面积修补的板材,均经过手工湿磨进行预处理,打磨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 项目生产过程中启动设备、关停设备后环保设备均处于运行状态,废气可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故启动设备、关停设备不作为非正常工况分析。非正常排放主要发生在环保设备不能正常运营而导致污染物事故排放,当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即便采取紧急停车措施,也需约1小时才能实现,这段时间废气就会呈现事故性排放。本项目手工湿磨主要采取洒水润湿板材后进行打磨,无事故工况产生,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各污染物通过收集后,可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在厂界处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有组织收集的废气经治理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引起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的情况发生,各污染物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1)废水产生情况核算说明 本项目无新增管理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工序新增手工湿磨,因此会有相应的生产废水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手工打磨过程,主要为在板材表面洒水一定量的水,然后进行人工打磨,洒水量约为10L/m2-板材,需要进行手工湿磨的板材量为2000m2/a,则新增加工用水量为20m2/a,排污系数按0.9计,则新增加工废水量约为18m3/a。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与原项目生产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水量即可,则补水量约为2m3/a。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的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少,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可满足接纳要求,无废水直接排放,因此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监测内容的要求,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主要包括直接排入环境或排放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故本项目废水不需设置废水监测方案。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 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来生产设备噪声。 (2)噪声源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本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③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运营时本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0分贝。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废 本项目无新增管理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新增手工湿磨工序,因此打磨过程会有少量碎屑产生,随废水进入沉淀池中,形成沉渣。定期交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2)危险固废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为补板工程产生的废原料桶和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 范本项目在收集、贮运、处置等操作过程。 ①收集、贮存:建设单位应根据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所设置在厂房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辨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设置贮存量,尽量减少厂内的物料贮存量;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堆放危险废物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堆放点要防雨、防渗、防漏,应按要求进行包装贮存。 ②运输: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要严格按照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 ③处置:建设单位应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结论: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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