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环保型新型墙体砖、10万吨石粉、3万吨石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7 15:02:35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环保型新型墙体砖、10万吨石粉、3万吨石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环保型新型墙体砖、10万吨石粉、3万吨石仔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荔枝屯村夏底岗(四村大道直入200米),用地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2°15'4.564″,北纬:22°53'39.446″。项目东南面隔林地为Y177乡道,西面为林地,南面为林地,北面隔山体为云浮市新益建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投资2368万元在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荔枝屯村夏底岗(四村大道直入200米)建设云浮市宝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环保型新型墙体砖、10万吨石粉、3万吨石仔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0m2,厂房和办公区总建筑面积3250m2,总投资2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元,约占总投资的10%。以石材废渣、石材边角料、水泥为原料生产环保型新型墙体砖、石粉、石仔,年产环保型新型墙体砖3000万块、石粉10万吨、石仔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的土地已建有厂房,仅需将设备进行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不存在土建工程,因此,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

产排污环节分析

①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堆场抑尘废水、喷淋降尘废水、搅拌废水、成品洒水养护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道路降尘废水、水幕除尘器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②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水泥卸料粉尘、卸料粉尘、烘干废气、运输扬尘。

③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布袋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环保型新型墙体砖、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水泥卸料粉尘、卸料粉尘、烘干废气、运输扬尘。

1.1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石材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及电振筛筛分后达到一定粒径后与水泥、石粉一同进入搅拌机搅拌。本项目石材边角料需要进行破碎及筛分,石材废渣经过压滤、烘干后可直接进入搅拌工序。本项目破碎及筛分设备、运输带为密闭设计且预留排气口,排气口外接排气管,排气管连接至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过程全密闭。

1.2堆场扬尘

项目成品砖为固态,石粉、水泥贮存在罐中,石材废渣含水率50%,因此本环评仅考虑石材边角料、石仔堆场扬尘。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1.3水泥卸料粉尘

水泥是由散装水泥罐车运输到厂区内,通过气动输送至厂区内的水泥储罐中,卸料输送过程有粉尘产生。

2、废水

2.1生活废水

本项目定员15人,均在厂内就餐(厂外配餐),均不在厂内住宿。

项目采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由埋地式的三级化粪池+A/O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组成。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渣去颗粒杂物后,流入埋地式三级化粪池腐熟同时进行均质均量调节,再经液位控制仪传递信号,由提升泵送至A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酸化水解,降低有机物浓度,去除部分氨氮,然后入流O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好氧生化反应,O级生物池分为两级,在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生物氧化、吸附得以降解,出水自流至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后,经过沉淀池过滤后,沉淀池上清液流入回用水池,委托第三方定期清运。O级生物池的二沉池中的污泥部分回流至A级生物处理池,其余污泥均委托第三方定期抽吸外运。

2.2压滤废水

本项目石材废渣年用量272770t(含水率50%),压滤后的石材渣194836t(含水率30%),烘干后石粉145090t(含水率6%),则项目粉渣烘干蒸发带走水量为49746t/a,压滤废水产生量为77934t/a。压滤废水主要含有石粉、磨料细粒及冲洗泥沙等,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污水中颗粒呈悬浮和胶体状态,分散度高。根据石材加工废水特性,项目以沉淀为主体处理工艺是可行的。

2.3 生产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用水主要包括堆场抑尘用水、喷淋降尘用水、搅拌用水及成品堆洒水养护用水、进出车辆冲洗用水、设备及场地清洗用水、道路降尘用水、水幕除尘器用水。堆场抑尘用水、喷淋降尘用水、搅拌用水和成品堆洒水养护用水均随物料吸收或蒸发掉,不外排。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水幕除尘器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进出车辆冲洗用水、设备及场地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3.1噪声源及源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类比同类行业,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经过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1)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音设备,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

(2)对于各种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安装,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要合理布局噪声源;风机应设置专门的隔声罩,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等来消除振动产生的影响,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要合理安排位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项目边界,同时经过基座加固等必要减振、隔声处理,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3)装卸及运输过程机械防噪措施,首先从设备选型上,考虑选择低噪声装卸机械设备,加强装卸工管理,防止人为噪声。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加强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较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5)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气事故排放的防范措施

①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②生产过程风险防范与管理。项目严格落实安监、消防部门对生产过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

③为了减少污染治理措施事故性排放的概率,建设单位应设立管理专员维护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特别关注废气处理措施的运行情况;

④对于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的情况,在收到警报同时,立即停止相关生产环节,避免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到大气中,并立即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废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定期清掏导流渠的污泥,不造成阻塞情况;

②定期安排专人维护相关环保设备零部件;

③设置应急储水罐或沉淀池;

④一旦发生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立即停止生产。 

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加强厂区安全管理,严禁明火和气体热源,保证阴凉、通风。

②根据消防要求在厂区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况下。

③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现场 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发生位置四周用装满沙土的袋子围成围堰拦截 泄漏液和消防废液。在项目场地内雨水管网系统设置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阀门打开,事故情况下,立即关闭雨水阀门,并在厂内采取导流方式将消防废液、泡沫等统一收集,消除隐患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天然气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企业应加强设备质量管理,杜绝泄漏现象;

②规范安全操作,减少泄漏量;

③合理设置储罐,降低泄漏风险;

④设置防泄漏安全装置,设置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妥善处置泄漏事故。

(5)危险物质泄漏的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应集中贮存在室内通风干燥位置,周围不得放置可燃品;

②地面采用高标号防渗混凝土作为防渗,并涂上一层环氧漆作为防腐;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设计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做好防渗漏处理;

④门口设置台账作为出入库记录;

⑤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渗层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符合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